9月20日,淄博市暨张店区见义勇为表彰会召开,淄博市委政法委副县级干部丁雷、张店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张亮为72岁见义勇为老人韩明花颁发“淄博市见义勇为标兵”证书、“淄博市张店区见义勇为标兵”证书及奖金。
日前,一则发生于淄博人民公园湖边的视频在网络迅速引起关注,视频中,一个头发花白的身影纵身入湖,将一名女子从水中奋力拉了上来,而韩明花正是这个视频的主人公。
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此前报道,9月13日12点左右,韩明花和老伴打完太极拳后正准备收拾东西回家,却听到了一阵呼救声。韩明花顺着求救声寻找,发现一名女子在湖中挣扎,眼看水就要没过脖子。韩明花急忙扔下东西来到湖边,正值中午,湖边人烟稀少,此时找人救人已经来不及,韩明花当即脱鞋下水,经过一番抢救后,老人最终将女子成功拖上岸,挽救了女子生命。
“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只想着必须救人,不能袖手旁观,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本能。”接过表彰证书,面对大众的称赞,韩明花说。
救人事迹发生后,淄博市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张店区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立即召开评审会议,根据救人事实和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淄博市见义勇为保护细则》,一致同意并报淄博市及张店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批准,决定授予韩明花同志“淄博市张店区见义勇为标兵”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00元;并决定授予韩明花同志“淄博市见义勇为标兵”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10000元。
“一个古稀老人敢于见义勇为,挽救轻生女子,这样的事迹在淄博大地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了弘扬这样的品质,我们为此启动了‘快评、快报、快传’程序,通过这样的形式,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推动‘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淄博市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主任周继轲说。
淄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张店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山东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炳俊表示:“韩明花老人的身上体现了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我们应该弘扬这些正能量,让这样的善举越来越多,身边的好人越来越多。同时,我们要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实行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基金会主体作用的发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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