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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余条新生儿信息被贩卖 法院判令赔偿金用于公益事项
发表时间:2024-04-17 08:17:08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4月16日电 (郭其钰)宝宝刚出生,父母就接到各种推销电话,信息精准到孩子的出生医院、生日、父母姓名、电话等。4月1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一起涉新生儿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判令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9万余元,赔偿金将用于个人信息保护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公益事项。

案件庭审现场。杭州互联网法院供图

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2月期间,李某通过非法渠道陆续购入多地新生儿个人信息3万余条,包括新生儿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某摄影公司、某创意公司为拓展婴童摄影业务,先后向李某购买交易并使用上述信息,李某从中非法获利29万余元。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三名被告未经个人同意,非法买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公民生活安宁,侵害公共信息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侵权责任。另被告李某的上述行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庭审中,三名被告明确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向社会公众致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的新生儿个人信息包含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足以识别到特定的新生儿及其父母,属于《民法典》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三名被告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买卖、使用特定人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仅有损相关主体的公民个人信息权益,而且侵害了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故作出上述判决。

“大数据时代如何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是重要议题之一。”该案审判长、杭州互联网法院常务副院长朱敏明表示,此案通过公益诉讼方式,要求三被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以公益损害赔偿金的方式修复个人信息领域及妇女儿童保护领域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为助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个人信息保护生态提供司法支撑。

如何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朱敏明建议,个人信息源头收集者应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收集个人信息的安全,防范信息泄露风险。相关主体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做好风险防范、审慎合规经营、不越法律红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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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文韬  审编: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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