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3月23日电 (郑江洛)记者23日从福建省总工会获悉,《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3月20日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的修订涉及延长生育津贴发放天数、扩大适用范围、延长流产假天数、强调女职工健康检查内容等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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