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坝里现违建是监管防线失守
即便当地防汛压力不大,出现在秦淮河大坝里违建的突兀性、不当性、违法性和危害性也丝毫不减
□ 李英锋
据央广《中国之声》等多家媒体报道,连日来,受长江大流量来水和强降雨影响,秦淮河水位居高不下,南京市一度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而就在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市民公园旁的秦淮河大堤上,却有几家无规划审批手续的违建餐厅仍在营业。7月26日夜,南京市相关部门组织对违建的门窗、装修设施、砖砌墙体等进行拆除。目前,南京江宁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工作人员也赶赴当地,核查安全隐患。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在秦淮河大坝的肚子里开酒吧、开餐厅,本就影响了堤坝的安全,给堤坝造成安全隐患。实际上,据一些经营者透露,坝体内已经常渗水。这说明,大坝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警报。在当前南京市面临的防汛压力下,这些建在秦淮河大坝肚子里的酒吧、餐厅更显突兀。而即便当地防汛的压力不大,出现在秦淮河大坝里的酒吧、餐厅的突兀性、不当性、违法性和危害性也丝毫不减。
秦淮河大坝出现违建,意味着监管的失职渎职,意味着法律防线的失守。这件事的违法属性非常简单清晰,易于判定。我国水法和防洪法均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的活动。《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也规定,禁止破坏、侵占、损毁防洪堤及其附属设施;禁止在防洪堤管理范围内从事建房、取土或其他危及防洪堤安全的活动。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亦明确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道主管机关可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相应罚款等。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媒体报道看,自2012年开始,南京江宁城建集团就依靠秦淮河大坝防渗墙建了5间管理用房,并从2013年开始将其中4间进行招租从事餐饮经营。但从一开始,这些建筑就因位于河道管理范围,无法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形成了违规建筑的事实。2014年媒体对这一问题进行曝光,但江宁城建集团并未认真整改。同时,当地各级政府、水行政部门、河道管理机关、河长则均有失察失管、监督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就像大坝表面看起来固若金汤实则“空肚”一样,相关的管理责任表面看来各在其位实则缺位。正是这种缺位、容忍甚至变相默认了秦淮河大坝的多年“空肚”运行。
洪水无情,防汛抗洪无小事,容不得丝毫侥幸、懈怠,容不得丝毫监管缺位。近年来,一些地方屡屡曝出河道里建房子、河滩边建游乐园、河坝上建别墅等问题,且有些问题整改困难,迁延日久,风险隐患极大。笔者建议,针对影响防汛抗洪的违法问题有必要多元介入,多向发力,多措并举。一是参照食品安全监管、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举报妨碍防汛抗洪行为奖励制度,充分发动民众监督,征集问题线索;二是参照土地保护卫片(卫星遥感图片)执法制度,建立大坝、堤防以及相关工程的卫星拍照执法制度,利用大数据进行监督;三是检察机关、公益组织等加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公益诉讼;四是公开相关违法行为的整改进度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对失职渎职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应追尽追。这些措施联合起效,就能倒逼责任主体补全责任漏洞,守住责任底线,就能让堤坝里的违建无处藏身,失去生存的空间,从而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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