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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服务措施提示
发表时间:2022-05-12 09:31:59来源: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为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等要求,现就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有关服务措施提示如下:

一、建议全国性社会组织优先选择网上申报、材料邮寄、电话咨询、结果寄达的方式办理业务,减少到服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减少人员聚集。

均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14天内无出京记录。

二、自5月5日起,确需到服务大厅现场的办事人员,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另有调整的,从其要求。

三、进入服务大厅的办事人员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进行信息登记并测量记录体温。在办理业务时,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等候区隔位就坐,业务办结尽快离场,请勿逗留。

全国性社会组织通过网上办理业务,可登录:1.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或者2.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邮寄信封上请注明:登记业务、年检业务,或者证章业务)

责任编辑:王文韬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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